淄川区中医院总体预案

一、医院总体预案 应对突发事件中应发挥的功能与任务 医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组织体系。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按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和传染病防控应急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医院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各行政后勤科室负责人及部分业务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 (二)应急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1.医疗救治组 负责医疗救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组织疑难病例的会诊及转诊、组建医疗救治队伍、人员培训等。 2.疫情防控组 负责有关疫情监控、报告、院感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及实施、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等。 3.后勤保障组 负责后勤物资(被服、防护品、设备等)、药品、医疗器械的筹措、调集、维修;隔离区域的围护、安全保卫、人员出入管理;伙食、生活用品的保障供给等,保证水、暖、电、气供应及通讯畅通。 4.宣传信息组  负责宣传动员和新闻报道、指示标牌的设立、医院情况的公示、医院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 5.科学研究组 负责临床研究方案的设计、论证、组织实施等。 (三)专家指导组 负责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疑似病人的诊断,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及治疗方案的确定,中医药预防及防治工作方案的论证。 (四)医疗救援队 医院建立两支卫生应急队伍 第一分队为先锋队,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后5分钟内集结完成。第二队为后备队,遇有突发事件随时待命,接到领导小组指令,5分钟内集结完成。 1.负责伤病员的诊断、治疗、护理及医学观察。 2.负责制定危重病员的诊疗方案、组织会诊、决定转诊等。 3.负责伤病员的转运工作。 任何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拒绝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伤员的救治。   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在突发事件中的具体 职责与任务 为加强我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协调、有序的组织救援,我院将突发事件中的具体责任与任务落实到各科室。各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职责的履行与任务的执行。 应急办:负责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根据应急事件启动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中的现场指挥调度;医务人员、药品、物资、车辆等的紧急调配;负责信息的准确、及时上报;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并负责将上级指令及时的下达到相关科室负责人;将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应的救援措施等上传至上级部门。同时负责救援物资的统计与分配。 医务科: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组织全院人员的应急技术的培训,负责组织专家组制定救援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并监督实施。 护理部:在突发事件中,护理人员的紧急调配,紧急护理方案的实施,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应急护理技术的培训。 院感科:组织全院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培训。在突发事件中,负责感染性废物的消毒、隔离以及处理。 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救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在突发事件中,负责救护车辆的调运、应急物资、救援人员、伤员的运输和转运工作。 药械科:在突发事件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调运,平时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储备。 总务科:在突发事件中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紧急调配、仓储等。 财务科:应对突发事件时,在主管院长的批准下,负责财务的应急支出,并做好相应的支出记录。 急诊科:负责各类疾病患者的抢救与紧急分诊,根据急诊患者的病情,制定抢救方案或分诊到相应科室,在分诊过程中负责患者的抢救。负责应急物资、药品、器械的临时储备。 内一科:负责院内内科系统疾病的急诊急救,是院内抢救现场的内科负责人,制定急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内二科:负责院外内科系统疾病的急诊急救工作,是院外抢救现场的内科负责人,制定急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外  科:负责院内外科系统疾病患者的急诊急救工作,是院内抢救现场的外科负责人,制定抢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骨  科:负责院外外科系统疾病患者的急诊救治,是院外抢救现场的外科负责人,制定抢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妇  科:在突发事件中,负责妇产科系统疾病的抢救,是抢救现场的妇科负责人,制定抢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儿  科:在突发事件中,负责儿科系统疾病的抢救,是抢救现场的儿科负责人,制定抢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五官科:在突发事件中,负责五官科疾病的抢救,是抢救现场的五官科负责人,制定抢救方案,以及进一步的治疗措施。 检验科:负责急诊患者的紧急应急检验、以及检验器械、物资的应急使用。负责血液制品的应急储备和紧急调送。 保卫科: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秩序维护,保障伤者和救援人员的治安安全。负责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并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工作。 维修组:负责突发事件中供电、供水等的保障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淄川区中医院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和响应机制                   淄川区中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处理流程                                                                                                               淄川区中医院 总值班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流程图   淄川区中医院 院内、外和院内各科室间的应急协调制度 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院内、外各部门科室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 1、领导小组及职责:医院在区卫健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决策,组织医疗救护,协调抢救设备、药品、救护人员的调配,紧急情况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负责信息发布及秩序维护和后勤保障。根据卫生应急需要,配合市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应急办,由院应急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工作。全院各应急专业组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并圆满完成指令性应急任务。 2、专业分组及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分别负责以下具体工作: (1)协调督导组: 主要职责:负责全院应急人员的调配;对外协调、宣传、信息发布及思想政治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 (2)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负责意外伤亡事件抢救的组织实施、转诊,对危重伤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及手术;负责全院参加应急的医护人员调配及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外派医疗队等。 (3)感染管理及疫情信息组: 主要职责:负责疫情上报;全院公共场所、各科的常规消毒及发现传染病后的特殊消毒及终末消毒,重点是发热诊区、急诊科、放射科和检验科;加强员工保健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供给保障部负责各种后勤物质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工作人员的饮食、休息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药械科负责各种急救所需的医疗器械及急救药品的供应;工会办负责各种捐献物资的管理及一线工作人员的生活、慰问等;保卫科负责院内安全保卫工作。在应急工作的过程中保障医院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员及医院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院内、外应急协调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院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办汇总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市卫生局应急办、区政府汇报情况。 正常上班时间:5133007 (应急办协调电话) 下班时间:5133000(总值班协调电话) 淄川区卫健局应急办电话、传真:2921199 邮箱:zcwsjjdk@126.com 淄川区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5182228 淄川区应急办:5180145 淄川区疾控中心:528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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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中医院 物资采购、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货物、服务类和工程类的采购行为,保护医院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鲁财采〔2020〕35号、淄财采〔2020〕25号、川财字〔2020〕86号、川财字〔2020〕184号、川财字〔2020〕185号、川财字〔2020〕186号、川财字〔2021〕7号和《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关于政府采购的几点建议》、《区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院内审批流程 院内审批流程为:科室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召开论证会)、主要领导审批、院长办公会研究商定、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 《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35类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凡是涉及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项目,无论数额大小,务必填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单同时登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录入采购计划,经财政业务科室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核审批后方可组织采购活动。集中采购目录内(除网上商城采购品目以外)的继续执行工程类、货物、服务类30万的政府采购标准。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采购项目,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1-30万元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进行。严禁以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集中采购目录中,符合川财字〔2020〕86号文中规定的应当通过网上商城购买的品目,采购方式仍为网上商城。对于虽然符合川财字〔2020〕86号文中规定的应当通过网上商城购买的品目,但在新集中采购目录中已经移除的品目,可通过网上商城自建计划单进行购买,也可以自行组织采购。 三、分散采购项目 《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的项目为分散采购项目。 对于分散采购项目,数额(二级品目累计)未达到限额标准(工程类60万元,货物、服务类50万元)的采购项目,无须经过财政审批,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采购(提示:对于数额较大的项目,区财政局建议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采购行为)。对于达到或者超出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参照集中采购目录的相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 四、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货物或服务类(零星工程纳入医院零星工程、修缮项目)采取议价方式采购。 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物资,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七、使用上级拨付资金采购物资和工程的,按照上级要求采购。 八、院内招评标工作由相关职能科室、申购科室和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设备、总务、基建、信息等科室负责招标采购项目的申报。 九、院内招评标工作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评标、谈判、询价小组人员组成结构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 十、纳入各级集中采购的耗材、器械等物资,根据国家规定与协议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在协议期内采购。 十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耗材、器械等物资,由医院自行组织招标,在规定的协议期内采购。 十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柳光远   王胜国 副组长:程新华   孙  波   王绍征 成  员:王玉亮   曹  红   高  利   马恒文   王前进   李  成   备注:本办法所指的货物包含:医疗设备、器械、耗材、办公用品、后勤物资、信息设备及软件等。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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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中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以及山东省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经研医院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 柳光远   党委副书记、院长             王胜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 程新华   党委委员、副院长          孙  波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绍征   党委委员、副院长          王玉亮   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一)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玉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组织协调职责,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事项。各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医院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淄川区中医院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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