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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部工作制度

2022-10-20 15:39

1.门诊根据中医特点建立健全中医各科室,坚持应用中医药治疗方法诊治疾病,各科门诊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门诊部负责统一安排,加强对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行政管理工作。

2.根据本院技术特长开设专科()门诊,组织有经验的中医人员参加门诊工作。实行门诊连续接诊制、预约门诊和挂牌门诊。

3.对疑难病员经三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诊视。

4.各科副主任医师,不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5次,主管病房者,每周出门诊不少于两次,在门诊工作的主治医师不少于8次。有科研或教学任务者酌情调整。

5.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并按中医门诊病历的统一格式写好门诊病历。各科定期检查总结门诊医疗质量。

6.医技辅助科室的检查报告,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医师要加强对治疗室、换药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7.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职业病等的报告工作。

8.导医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采取措施解决“三长一短”现象,对待病员要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解答问题。

9.保持门诊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计划生育、优生学、健康教育等知识。

10.对外地转诊病员,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时提出诊治意见。11.经常深入科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门诊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12.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对各科室进行检查,发现并处理医疗隐患,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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